一朋友买房是于银行签的房贷利率是5.88,现在网上都说房贷利率降到了4.25左右,所以,朋友就一直不同意银行按5.88放款。要求银行降低利率后放款,在跟银行沟通了很久后,银行才肯把利率降到5.1,但朋友还是觉得高了,不同意放款。而银行表示这已经是银行当下的最低利率。朋友呢,就一直僵着,想等银行利率进一步下调。
因为购房合同里有关于配合放款的条款,开发商以朋友不配合放款为由,发了一次放款催告函和一次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的函。
请问大家,如果你们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真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楼市爆料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