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商品住房售价调整间隔不少于3个月 调降幅度不得超过5%

  • 乐居网天津
  • 2022-07-06 12:32:16
买房指导【中山:商品住房售价调整间隔不少于3个月 调降幅度不得超过5%】
乐居买房讯 7月4日,广东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经申报,每次调整的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如需调低申报价格的,每次调降幅度不得超过上次销售价格的5%。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工作规程正式实施之日起,可进行一次销售价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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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商品住房售价调整间隔不少于3个月 调降幅度不得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