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

  • 湖南城事
  • 2022-11-01 11:29:47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近期,长沙市出现专门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扰乱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削弱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为支持缴存职工真实购房需求,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性,10月26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通知》自2022年11月1日期施行。

《通知》对在长沙市非限购区域购买二手房、长沙市行政区域外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申请购房提取的时限进行了调整。一是职工家庭购买长沙市行政区域外新建商品房,应在房屋备案满1年且备案未撤销时申请购房提取,提取时限顺延至房屋备案满1年后的24个月内。二是职工家庭购买长沙市非限购区域二手房和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二手房的,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且产权未注销时申请购房提取,提取时限顺延至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

值得注意的是,办理了本套房屋住房贷款的,申请购房提取不受前面两条规定的限制。职工家庭提供《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证明的即能在购房行为发生后申请提取。(湖南日报) 长沙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