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布!深圳保障房再出新招
- 王劲松律师
- 2022-12-12 10:17:46
新政发布!深圳保障房再出新招!
12月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试行)》。该《通知》允许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研发用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年限以及原已批规划许可文件,不补缴土地价款,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土地、财税、金融等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专门支持政策。
《通知》提出,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符合规划原则、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等要求,重点在产业功能区、商业商务聚集区、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就业岗位集中片区,以及轨道交通站点附近等交通便捷区域开展和实施,有效缓解供需匹配问题。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将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并进行市级统筹,区级实施。深圳楼市
12月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试行)》。该《通知》允许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研发用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年限以及原已批规划许可文件,不补缴土地价款,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土地、财税、金融等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专门支持政策。
《通知》提出,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符合规划原则、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等要求,重点在产业功能区、商业商务聚集区、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就业岗位集中片区,以及轨道交通站点附近等交通便捷区域开展和实施,有效缓解供需匹配问题。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将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并进行市级统筹,区级实施。深圳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