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 博观江悦虚假宣传降价销售致业主经济受损 官方回复

  • 发现济宁
  • 2022-12-16 16:16:35
济宁 博观江悦虚假宣传降价销售致业主经济受损 官方回复】
领导们好,我于2021年7月购买博观江悦一期住房一套,当时宣传二期会比一期贵1千元。当年10月份该楼盘价格一降再降,现在二期同样户型同样面积的反而比当时便宜了2千元。一年时间损失近30万,虽然房子是商品涨跌也属正常,但是房子属于大宗商品掏空了几个家庭的口袋,这种情况已经严重影响了家庭。这种情况普遍有,却都是站在开发商的一面,从没人替业主说过一句话,都把业主当成冤大头。多个场合喊着保房地产,那业主的利益谁来维护。望关切。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太白湖新区管委会 [2022-12-10 14:46:41]回复如下:
您好!经调查,博观江悦项目由济宁瑞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分为多期开发,一期位于项目东侧,城市配套距离较近,二期位于项目西侧,城市配套距离较远,且一期交付时间早于二期,一期计划于2023年5月竣工交付,二期计划于2023年12月竣工交付;开发建设单位在商品房销售时,遵循市场逻辑,结合楼栋位置、面积、户型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进行一房一价的差异化定价,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时提交的“一房一价表”均已在销售现场公示。该项目一期成交均价13611元/㎡,二期成交均价12770元/㎡,商品房销售是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市场自由交易行为,依法依规对外销售商品房,根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存在违反《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鲁价检发〔2011〕91号)有关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为保证项目正常顺利建设,开发建设单位将少量房源抵顶部分施工单位工程款,经了解,存在个别施工单位为将工抵房顺利变现,尽快全款回笼资金,以低于博观江悦售楼处正常销售价格,将三套房源通过中介等渠道对外出售,属个人交易行为。区建设局已责令开发公司加强对销售渠道的管理,禁止发布任何商品房降价销售信息。已督促开发建设单位积极做好购房群众的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商品房销售活动。如有相关问题,可与区建设局联系(0537-6537182)。感谢关注与支持!
#济宁# 博观江悦虚假宣传降价销售致业主经济受损 官方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