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取消普通非普通住宅标准#,12月1日起施行
- 中国广州发布
- 2024-11-27 18:16:50
【广州市取消普通非普通住宅标准,12月1日起施行】11月22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通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穗国房字〔2005〕375号)同时废止。(广州日报、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