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优化简朴房规管制度,提倡1年登记期及3年宽限期

  • 橙新聞
  • 2025-03-31 12:23:49
【特区政府优化简朴房规管制度,提倡1年登记期及3年宽限期】
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简朴房规管制度建议方案,优化多项细节安排,登记期正式建议订为12个月,宽限期则建议为登记期完结后的36个月,即业主有4年时间,适应新的规管制度,以及让不合标准分间单位住户寻找其他租盘搬迁。
房屋局相信,合共4年的登记期和宽限期,能促使市场尽快改善劏房的居住环境,让已登记单位的营运者适应制度,并让不合标准单位的住户寻找租盘搬迁。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指出,对比去年12月咨询期提出的建议,局方作出4项主要变动,包括调整登记安排、 延长宽限期、放宽窗户要求及增加可进行认证的专业人士范畴,是回应各界建议,以切实推动简朴房规管制度。
文件提到,日后条例草案会订明,在36个月宽限期届满前6个月,已登记但未取得认证的分间单位业主,不可再订立新租约,否则须负上刑事责任,简朴房认证申请人亦须向政府缴交认证费用。
房屋局提出,如果一个住宅单位内有多于一个分间单位,业主需就每个简朴房申请认证,当局在厘定费用时会按照“用者自付”的原则,向申请人收取足以收回处理认证申请成本的费用,亦会参考其他类似规管制度的相关收费,认证制度推出初期,将考虑提供认证费用宽减,以鼓励营运者尽早完成认证。
至于简朴房的最低标准,面积维持最少8平方米,楼底高度最少为2.3米。考虑到咨询期不少持份者关注窗户的要求较难遵从,建议改为若相关建筑物的天井最低层设有进出口,即使分间单位的窗户面向四边围封的天井,仍可被视为满足最低标准。
当局又提出可开启窗户的窗玻璃面积新增要求,须不少于 0.1平方米,为确保简朴房能够提供合理的通风及照明,简朴房亦须设有人工照明系统及每小时换气不少于 5 次的机械通风设施。
另外,就可进行认证工作的专业人士,当局加入消防及屋宇装备范畴的注册专业工程师,以增加指明专业人士的供应,有助推动市场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专业核证服务。
在执法方面,政府建议就已认证的简朴房,按违规严重性采取不同跟进行动。轻微违规的情况,房屋局局长可发出纠正令,要求在合理限期内纠正;如果营运者未能在限期内纠正,房屋局局长便有权取消该单位的认证。严重违规的情况,房屋局局长可发出取消认证令,若在指定通知期后便会直接取消认证。
香港简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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