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一局因在安置房项目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防水涂料被罚15万元
- 中华建筑报
- 2025-06-09 11:22:27
【中建一局因在安置房项目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防水涂料被罚15万元】2025年4月2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一局 )因在一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中,使用不满足要求的防水涂料被罚15万元。
文书号“京建法罚(市)字[2025 ]第010052号”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2025年1月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检查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的房山区京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0038-01住宅楼等55项)(0048-01住宅楼等26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施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0048-05#住宅楼卫生间阳台防水采用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反应型),检查时已施工完成并形成隐蔽验收记录,其型式检验报告显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为190g/L,经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为146g/L,超过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制标准》(DB11/1983-2022)第5.1条中反应型防水涂料不超过100g/L的要求。按照《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第74条的规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不满足DB11/1983-2022要求的涂料属于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属于施工单位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材料,上述行为未造成事故。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第五十三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16500A010的规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第五十三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16500A010的规定,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书号“京建法罚(市)字[2025 ]第010052号”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2025年1月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检查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的房山区京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0038-01住宅楼等55项)(0048-01住宅楼等26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施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0048-05#住宅楼卫生间阳台防水采用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反应型),检查时已施工完成并形成隐蔽验收记录,其型式检验报告显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为190g/L,经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为146g/L,超过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制标准》(DB11/1983-2022)第5.1条中反应型防水涂料不超过100g/L的要求。按照《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第74条的规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不满足DB11/1983-2022要求的涂料属于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属于施工单位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材料,上述行为未造成事故。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第五十三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16500A010的规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第五十三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16500A010的规定,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