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电有新政策啦!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发布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全省按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的电力用户,像农业、林木培育等都在实施范围内。
除23:00 - 7:00低谷时段外,其他峰谷时段由国网山东电力公司根据多种因素确定,2024年11月公布2025年时段,特殊情况还能调整。
电价标准也有变化,深谷时段每千瓦时降0.333元,低谷降0.17元,高峰提高0.17元,尖峰提高0.333元。
不过,这政策是用户自愿选择的,电网企业免费换表,申请次月执行,1年不变。
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做好宣传、服务等工作,遇到问题及时上报。
你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