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买本旧书,在扉页里看到了这个。
看来过去写字好看的人,很常见。大抵读过书上过学的人,都在写字上下过一番功夫。
一方面是字写得好看,更主要的是毛笔字和日常生活完全融合的那种自如、自在的状态,令人神往。今天的人写毛笔字,怎么看都有一种装腔作势的做作感。
往日已逝,终不可追矣。
某文艺评论家说得对:过去并无专业书法家这一行。大家只不过是写字而已。那些大学者首先要有学问,能写诗能绘画。书法和他们的学问艺术融为一体,才有价值。没有啥也不会,光会写毛笔字的“书法家”,那是抄书匠。
就像现在没有“手机操作家”这一行,大家只不过是熟练使用手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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