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规则

  • 蒋亦凡
  • 2022-10-19 04:38:35
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规则上市公司掀回购潮鸿儒计划
10月14日晚间,证监会就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条件有不少放宽。

具体优化内容:
1.将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触发条件之一,由“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30%”调整为“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5%”。

2.将新上市公司的回购实施条件,由“上市满一年”调整为“上市满六个月”。

3.明确仅在再融资取得核准或者注册并启动发行至新增股份完成登记前,不得实施股份回购。

4.为降低窗口期过长的影响,将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窗口期由“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调整为“公告前五个交易日内”。

5.《董监高持股变动规则》的修订是:优化禁止交易“窗口期”的规定,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窗口期”调整为“公告前十五日内”,将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窗口期”调整为“公告前五日内”。

年内两市已有509家上市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超1000亿元。其中,20家公司实际回购超过10亿元。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实施回购的公司家数累计逾1300家,累计回购金额超2500亿元。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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