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江左江右 和@桂曙光...

  • 数知实验室
  • 2023-01-23 04:32:31
@江左江右@桂曙光 两位老师的帖子提出一个新的问题:企业该不该做慈善?还是该把利润分红给股东,由股东来做慈善?
这个问题想了很久,也没确定性的答案,今天把自己的思考过程写出来希望能起到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先介绍一下三次分配理论:一次分配靠市场,大家根据劳动和资本挣的钱,二次分配是政府来分配政府控制的资源(税收、卖地卖资产、国企利润),三次分配来自个人和企业在一次分配过程中获得的资金自愿捐赠给社会。

在捐钱这个事情上,企业捐钱本身就有点bug,因为企业是属于股东的,企业捐不捐钱也应该由股东决定,而股东会讲少数服从多数,捐钱对少数不愿意捐钱的人来说相当于逼捐了。企业如果只是要做捐钱的慈善,那么为啥不把利润分红给股东,由股东来捐,想捐的捐,不想捐的不捐。(这里为了简化不考虑税费抵税这些因素)

除非某种公益慈善事业的执行特别适合由某家企业来做,比如中国邮政才能把东西寄到每个村,京东菜鸟在运物资上很有效率,微信微博在通知大众上非常有效率等等。

但这仍然存在同样的问题,即这种行动仍然可以由股东甚至其他人来发起,可以以公益采购的方式,付钱(优惠价)让企业来完成全部的执行。比如阿里给每个村送血氧检测仪/腾讯给村级医疗服务点送制氧机。在这种场景里,企业凭借自身的特色优势,能够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完成公益需求的执行,本身就是为社会做出来贡献。

纯国企做捐赠式公益的bug就更大了,因为纯国企的所有者是政府-人民,国企的利润其实是国家二次分配的来源之一。现在国企自己就决策把本来可以分回财政/社保的利润给捐了,这是否合适?

最后提出两点应对上面bug的说法:
1、如果把企业慈善捐款都视作公关市场预算,则不再存在刚才所述的冲突;
2、从决策效率角度,科斯的交易成本的角度,一些公益捐赠决策放在企业内部也许比由股东进行决策更有效率。

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聊作揖作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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