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侨中隧道路段又发现3人!事关电动车!海口严查!

海南微时代  海南微时代     2021-04-2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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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8时许,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

在海秀路侨中隧道路段执勤时,

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上

乘坐三名未成年人且未戴安全头盔,

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配合调查。

经核查,执勤民警发现

该电动自行车的男性驾驶人年仅15周岁,

另外两名搭乘电动自行车的

是一男一女两名学生,

均未满16周岁。


图片来源:椰城交警


据驾驶人称,

其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朋友

(男同学为白驹学校初二学生)

从铁桥那央村出发,准备将女同学

送往位于西海岸的海南华侨中学。

最终,

经过民警耐心细致地普法教育之后,

三人均表示认识到了自身错误。


图片来源:椰城交警


近年来

部分家长选择将电动自行车

作为孩子上学放学的交通工具

但是对于多大年纪

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这一问题

许多家长并不清楚



海口公安交警部门明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的规定,驾驶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依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51条的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将处以罚款20元处罚;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将处以罚款100元处罚,暂扣车辆


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与监管,为孩子选择合理而又安全的出行方式,与学校、社会、交警一起努力,为孩子们创造安全的交通环境。


来源:海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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