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
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九批 2021年4月23日)
1
受理编号
X2SX20210415001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大同市云冈区西韩岭乡魏辛庄村一村民没有任何手续,在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住宅及养牛场,违建房屋距同煤五十万人的供水主管道不足15米,且牲畜饲养区还违建坐落在埋深2米的供水主管道上方。其违建养牛场未办理养殖环评手续,养牛场的污水、污泥及牲畜的粪便长期堆、排于埋深2米的同煤居民五十万人供水主管道上方。造成饮水管道腐蚀与饮水严重污染。恳请依法拆除其违章建筑,消除城市供水的安全隐患,保证城市环境健康安全。
行政区域
大同市云冈区
污染类型
水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反映的是大同市云冈区西韩岭乡魏辛庄村名一村民,其院落是经村委会批准1994年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有4间住房,违法建住宅的举报不属实。该村民在院内散养奶牛4头、绵羊3只未建圈舍。按有关规定养殖规模在奶牛50头以下、羊200只以下的存栏量,无需办理环评手续。每日产生的牛羊粪便基本做到了日产日清,关于供水管道从该院落穿过,村委会证明是先有住宅后建管道,是否对供水管线造成影响需做进一步鉴定。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西韩岭乡魏辛庄村村民委员会负责督促该村村民某某某及时清理牛、羊粪便。
是否办结
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2-1
受理编号
D2SX20210415005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古店镇圣水沟村西坡,某某某以经济扶贫林项目为借口,侵占村民土地300亩,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
大同市新荣区
污染类型
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2017年3月28日圣水沟村与山底村树苗专业合作社签订经济林种植合同,种植面积150亩。2020年新荣区纪委监委就此问题进行过调查,该反映侵占村民土地的问题不属实。2021年4月16日新荣区自然资源局派人现场进行核实,未发现地面上有违法建筑物。
是否属实
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2-2
受理编号
D2SX20210415005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圣水沟村109国道马站收费站旁,某某某和某某把村民的耕地私自买卖(60亩)给华拓搅拌站,破坏耕地,粉尘污染环境。
行政区域
大同市新荣区
污染类型
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大同市华拓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业务,该公司未经批准于2019年8月非法占用古店镇圣水沟村土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9.04亩,该公司与圣水沟村委会就其中7亩集体用地签订了租地协议,其余土地分别与村民签订了租地协议,占地类型为未利用地,不属于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发现新增违法占地行为。经环保执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内物料露天堆放,未苫盖,未入料棚。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新荣区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1月11日已对大同市华拓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同新自然罚字〔2019〕45号),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76164元,罚款已缴纳。目前未拆除,下一步,督促该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前办理用地手续。
新荣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4月17日对大同市华拓混凝土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同新荣环改字〔2021〕021号),责令该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前将露天堆存的物料全部清空,同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同新荣环告字〔2021〕004号),对该公司拟处以行政处罚贰万壹仟元。露天堆存的物料现已清空。
是否办结
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2-3
受理编号
D2SX20210415005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某某某和某某把圣水沟村北牛站梁109国道两边的500亩耕地和林地私自买卖用作墓地。
行政区域
大同市新荣区
污染类型
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圣水沟村北牛站梁109国道两侧土地约有100亩,地上现有的20余个坟头属于土地承包人已故亲属,占地约7亩,不存在干部和村民买卖坟地行为。经新荣区自然资源局和林业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未发现有违法占用耕地和林地行为。
是否属实
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2-4
受理编号
D2SX20210415005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圣水沟村村南,蔬菜大棚715号旁边,某某某和某某占用基本农田10亩,建设大型养猪场,污染环境。
行政区域
大同市新荣区
污染类型
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养猪场建于2015年,猪舍占地面积0.98亩,为基本农田,未办理过用地手续,也未在农业农村局办理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养殖审批手续,畜禽粪便日产日清,由附近村民拉走还田。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下发规程已将715大棚养殖场用地中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予以调出,按照《中共大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专题会议纪要》(同农组会议纪要[2019]3号)相关内容,要求并督促养殖户于2021年12月30前办理设施用地备案手续。农业农村局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是否办结
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