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最近记者曝光了陕西洛南县涉脱贫造假后,又一则涉嫌造假摆在了黄陵县城投公司面前,这则造假要比洛南县脱贫造假更厉害、性质更严重,这则曝光说的是黄陵县城投公司发包的一项六千多万的政府主导工程招投标造假,这则造假的可信度就在于内部核心人员透露了信息。根据公众号“早晨的光芒”曝光:黄陵县城投公司沮河沿岩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标段于2017年9月18日开标,中标企业为延安市明翔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为高永鹏。但是该工程早在开标前的24天前就被贺东倒卖给了李海林,该工程发包价6340.37万元,倒卖价是5155万元,贺东发大财了,从中获利1200多万。
图片一,该项目9月18日《中标通知书》
图片二,8月25日贺东转卖协议书。
转卖工程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中标后转卖。但是另一种是中标前就转卖了,这问题就严重了,贺东怎么提前拿到的政府工程?这不仅仅是违法了《招投标法》的问题,可能涉及领导插手工程问题,甚至涉及腐败。
这里我要质疑黄陵县城投公司,开标前的25天前就被贺东倒卖给李海林了,这个转卖协议绝对不是伪造的,事实是李海林拿到转卖工程后就开始了施工,并且2021年完成了施工,这个事实不得不承认吧?
根据公众号“早晨的光芒”透露“贺东是借用延安明翔工程公司资质”,涉嫌使用他人名义、涉嫌使用其他单位人员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属于弄虚作假行为。为什么会提前24天中标呢?不得不说黄陵县城投公司存在着“预先约定投标人中标”行为,更为严重的是贺东没有注册资格证,是个假投标人,提前24天“中标”,这里面一定有猫腻。从2017年开始,从中央到地方,相关文件层出不穷。尤其是延安对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更是连出重拳,去年还开展了领导插手工程的专项治理,而黄陵呢?竟然在风头浪尖上出现了工程还没有开标就有人把工程转卖给别人现象。
这里我要质疑黄陵县城投公司,自己发包的工程被人“暗箱操作”提前中标了,当初发现时为何不废标呢?只有一种可能,该工程有领导插手,否则城投公司肯定会废标的。
也许黄陵县城投公司可能会说,贺东倒卖给李海林工程,他们事前不知道,该工程属于延安明翔建筑公司中标项目,是该公司委托贺东作为项目负责人转卖给李海林的,与城投公司无关。这里我要提醒黄陵县城投公司,贺东是借用明翔建筑公司资质,更何况贺东没有注册资格证,明翔建筑公司是不会给贺东出具委托书的,否则该公司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知道不?凡是出借公司资质的企业,绝对不会给任何发包单位出具委托书的,看来这个责任还要城投公司承担。
有句俗话“无利不起早”。根据我国《招投标法》,发包方黄陵县城投公司有审核权的,从贺东担任该项目来看,城投公司的确存在放水行为。这就需要纪检委出面查清城投公司是工作失误还是存在领导插手工程行为。尤其是领导插手工程,已经是建设领域腐败的重要表现形式,不仅破坏了营商环境,更是损坏了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勤政的社会形象,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危害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