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刀杀人|离婚三十六计之三

贾明军律师  贾明军律师     2021-12-18      0

首页 > 头条

​​编者按:贾明军律师撰写的《富人离婚的36个计策》一书由法律出版社于2009年出版。该书出版后迅速售罄,内容已难以找寻。在该书的写作中,承办律师将多年来办理婚姻案件的心得体会,融合国学“36计”的智慧,以极富阅读性的故事化语言娓娓道出,收获了广大读者的一致好评。2021年底,在该书出版的12年后,作者对书中部分内容作了修订,通过网络自媒体的形式与同好分享,以喜迎崭新的2022年!书中文章均系作者早年办案小结,不足之处难免,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原文

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不自出力,以《损》推演。

----《三十六计•胜战计》


释义

对方离婚的阵势已经摆明了,但帮助自己的力量还不明确和足够。在这种情况下,就要设法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和“友军”去“攻击”对方,这也符合《易经》中“损”卦的易理。


案例


丈夫在外面几杆“彩旗”飘飘 缺证据妻子请“第三者”指证


2003年甄律师办过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案子,之所以把这个案例拿出来写,实在是佩服当事人的聪明才智,正是因为她使出这招“借刀杀人”计,才让男方不得不低头认“罪”,多掏“银子”调解离婚。因此,一看这第三计,马上联想起我的当事人小兰子(化名)和她离婚的故事。


记得当时一见面,小兰子就痛哭不止。她觉得自己为这个家付出太多,可老公大黑子(化名)却一点儿都不怜惜。是啊,小兰子不到40岁的年纪,看起来确实是过于苍老了些。


小兰子的老公在一家外资企业做高管,月薪有三万多块。在2003年,三万块月薪并不低!因为老公收入高,小兰子没有把重心放在工作上,而是安心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工资有四千块左右。


虽然夫妻俩都是硕士学历,但小兰子与大黑子追求不同——小兰子追求生活、感情和谐稳定,而大黑子追求事业有成、兴旺发达。当然,这也是一般夫妻组合的共同之处。


甄律师没见到大黑子时,听小兰子说,大黑子长得很潇洒,年纪还不到40岁,经历了一些风雨,事业小成,成熟体贴,风度翩翩,很容易让少女想入非非(这是小兰子的原话)。


此外,大黑子非常注意穿着打扮,用小兰子的话说,就是每天披挂着十万块钱的行头。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从手表到西装、从皮鞋到提包,都是世界顶级品牌。加在一起,都快十万了。你想想,一个十分潇洒的成熟男人,再穿戴上名贵的行头,自然非常亮眼了!


说起大黑子的特点,以上这些都不算什么,用小兰子的话说,大黑子最大的特点,就是沉稳成熟,人缘好,特会来事儿,深得同事和上司的一致好评。“平时大黑子话虽不多,但颇有心机。”这是小兰子给大黑子的评价。


“既然老公这么好,为什么还要离婚呢?”


讲到离婚的原因,小兰子马上咬牙切齿了——外遇!还是外遇!


甄律师说:“现在外遇是夫妻感情最大的 ‘杀手’。我们律师天天目睹离婚案件,和法官一样,什么第三者啊出轨啊之类的,都司空见惯了。”甄律师劝小兰子:“男人有第三者,你作为女人是不是也要反思一下啊,是不是自己哪方面做得欠缺一点儿,有没有想过自己的问题?”


小兰子说:“哎,我怎么没有想过!一开始,我认为是我不够温柔,或者是因为年纪大了,变成 ‘豆腐渣’,没有姿色了。大家在一起十几年,没新鲜感,按照时下流行的说法叫 ‘摸着老婆的手就像左手摸右手’。可后来,我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大黑子其实是 ‘风流成性’,找新鲜和刺激是他现在的生活方式。人家外遇只是遇一次,而他外遇,就目前我知道的情况来看,是三次、四次,甚至更多!我们之间不仅有 ‘第三者’,还有 ‘第四者’,甚至还有 ‘第五者’!”


接受委托之后,甄律师对小兰子和大黑子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整理。他们结婚14年,婚后购有两套房产,几十万元存款和一些理财产品。另外,男方因为在外资企业工作,因此,工资收入基本是真实的。与国内个别企业不同,外资企业不太可能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且对男方单位开具的每月3万多的收入证明,小兰子也没有异议。


“既然共同财产明确,并且男方也表示愿意按一人一半来分割,为什么你还要请律师呢?”我不解,问小兰子。


“我不同意啊!”小兰子一脸忿忿,“我跟他这么多年,一心一意和他过日子,而他却做对不起我和孩子的事!一人一半就算啦?我不甘心,我要他净身出户!”


“可是,目前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分割的原则就是一人一半啊,并且,婚外情并不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即使你要求作为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照顾也非常有限,何况我看你也没有什么证据证明大黑子有婚外情和外遇啊!”


“我打印过他的通话清单,你看,他和那几个电话号码联系多密切!最让我伤心的是,今年2月14日情人节这天,他不仅一个电话都没有给我打,而且借口出差,和外面的狐狸精鬼混去了!这还不算,他还给两个电话号码发了不下十条短信,气死我了!”


“这个电话清单你是从哪儿打印出来的?”我问。


“我花了三千块钱让侦探公司打印出来的。”


“这个证据,来源缺乏合法性,恐怕不能作为证据提交法庭。退一步说,就算你提交到法院,单凭通话证据,也不能说明什么啊,这只能说明大黑子和哪个号码通过话。至于和谁通的、说了些什么,也看不出来啊!”


小兰子沉默了一会儿,叹了口气,说:“唉,是啊,所以我没有办法,才来找你们律师啊!”


“我们律师也不是万能的,也不能做成所有的事啊。”我说。


“反正我现在不想见到这个陈世美,你们律师帮我去和他谈,尽量多争取一些吧,我一见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我可不能保证满足你的要求,从法律上来讲,让他净身出户法律依据不足。”我善意地提示小兰子。


“请你们尽量努力吧,反正我也不打算和他一起过了,你们帮我谈也行。”


就这样,我接手了她的这个案件。


律师的工作,有点“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意味儿。虽然共同财产情况非常清楚了,但我还是很认真地分析了相关材料。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我了解到,大黑子在外面经常联系的女人有三个,一个叫阿芳,一个叫阿水,还有一个叫阿露。这三个女人,大黑子和阿芳联系的次数最多,持续的时间最长,可能关系最密切!我又从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查询到,阿芳还没有结婚,是一个未婚女子。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我把小兰子找来,问她:“阿芳这个女人,你打过交道么?”


“没有,我和这个狐狸精有什么好讲的!”小兰子说。


“我建议你不妨找她谈一次,把你们谈话的录音录下来,也算是一个证据啊。然后再根据录音内容,确定对案子有没有用。”我说。


“这…”小兰子有些迟疑。


“试一试嘛,说不定对你多分财产有好处呢。”我劝道。


听到这儿,小兰子眼睛一亮,说:“好,那我试试。”


小兰子拨通了阿芳的电话,可没等小兰子讲话,电话嘟嘟响了两声,对方就挂断了。


“你看,你看,”小兰子气着说,“这个狐狸精多聪明!一看不认识的电话,接都不接,一定是心虚!”


“那你可以去她家找她,了解一下相关的情况啊。”


“我一定要去,一定要找到她,问问清楚,问问她为什么要破坏我们的家庭!”小兰子下了决心。


“你不能一个人去,最好找一两个朋友陪你去,谈的时候你可以一个人单独和她谈,但一定要在公共场所谈,最好不要在她家里谈,防止发生什么事,讲不清楚。”我提醒她,并交待她一些注意事项。

过了两天,小兰子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听起来很兴奋,说案件有了重大进展,要当面找我谈。


见了面,小兰子就迫不及待地给我讲了她找阿芳的事儿。


原来,听了我的建议后,小兰子找了一个朋友陪着她去找阿芳,是在阿芳家门口堵着她的。阿芳的父母在家,以为是阿芳的朋友来串门。


在表明自己的身份后,小兰子没想到,阿芳比她还激动,说:“快别提大黑子的名字了!大黑子不是个好东西!我和你一样,都是受害者,受了大黑子的骗!”


原来,阿芳和大黑子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的,大黑子的翩翩风度让阿芳很有好感,也没有拒绝大黑子第一次单独吃饭的邀请。


在交往中,大黑子讲述了自己婚姻的“不幸”,以及自己事业上的种种挫折,阿芳深感同情。同时,大黑子对阿芳无微不至的照顾和时常制造的浪漫“惊喜”,让阿芳感觉大黑子是一个很懂“生活”和很有品味的男人。


有了“关系”后,大黑子不止一次向阿芳表白心迹:“我一定会离婚,一定会娶你,这辈子我最爱的人就是你!”两人就这样一直交往了两年多,就在大黑子“等等”“再等等”“再给我一些时间”的承诺下保持着暧昧、灰色的情人关系,这让阿芳很没有安全感。


并且,阿芳明显感觉这段时间大黑子对她没有这么“热情”了!更让阿芳不能容忍的是,阿芳居然在三个月前发现大黑子又和另外一个赵姓女子好上了,阿芳和大黑子彻底闹翻。当从小兰子嘴里知道不仅有一个赵姓女子,还和一个李姓女子关系暧昧后,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阿芳说,她一心等着大黑子离婚后嫁给他,还让大黑子到家里吃过饭,和父母介绍说大黑子单身,父母都还等着喝他们的喜酒呢。事到如今,阿芳的父母还不知道他们现在已经分手了。

我听到这里,说:“成果还不错啊!至少能够说明大黑子有阿芳这个外遇。”


“不止如此,”小兰子一脸神秘,说道,“我看到阿芳对大黑子这么有气,就和她做了一笔交易。”


“什么交易?”


“我让阿芳出庭作证,证明大黑子和她有不正当暧昧关系,说明他有过错。”


“她会出庭作证吗?不可能吧?”


“她肯定会!”


“为什么?”


“我和她有协议。”小兰子说着就从包里拿出一张协议。


我打开协议,看了,禁不住笑了,说:“小兰子真有你的!”


原来,小兰子和阿芳约定,如果阿芳愿意出庭作证,小兰子在阿芳的帮助下如能分得一半以上共同财产,超出一半的部分,给阿芳三分之一。还约定,阿芳提供大黑子给她写的情书、买的物品、两个人一起拍的亲热照片作为佐证。小兰子说着,就把这些材料拿出来。我看了,觉得认定大黑子有违反原《婚姻法》第四条忠实义务的行为还是比较有把握的,何况阿芳还会出庭作证。于是,第二天我就向法院提交了申请阿芳出庭作证的请求书。

图1 双方力量对比图图1 双方力量对比图


再往后的事就不难想象了,看到小兰子从阿芳那里获得并提交法庭的那些情书、礼物和照片,又得知阿芳会亲自出庭作证后,大黑子的律师主动找上门来要求调解。在我的劝说下,最终小兰子和大黑子经过调解“握手言和”,以小兰子分得共同财产的三分之二、大黑子拿走三分之一结案。

图2 财产份额变化图图2 财产份额变化图


签署完调解书后,我好奇地悄悄问小兰子:“你真要给阿芳你多分得的一百万财产中的三分之一啊?”

小兰子敏捷地把调解书小心翼翼地放在包里,拉好拉链,抬着头眯眯笑着反问我:“你说呢?”

在那一刻,我感觉到了“借刀杀人”这招的神奇和一个聪慧女人的精明和才智!

 

评析


借刀杀人,就是利用间接的方法去攻击对方,自己却不用抛头露面,借他人之力,来挫对方的锐气和战斗力。


本案中,以小兰子掌握的证据和材料,不足以证明大黑子的过错,也不足以给大黑子以实质的心理压力。作为受害者,小兰子即使在法庭上再慷慨陈辞,在认定大黑子的过错上,似乎作用也不大,至于多分财产的要求,基本难以得到法官的支持。


而利用阿芳这把“刀”去攻击大黑子,效果就截然不同。原因有二:


其一,阿芳直接掌握着大黑子外遇的证据。更为重要的是,阿芳本人就是“活证据”,对于证实大黑子违反婚姻法夫妻忠实义务,有重大作用。阿芳与小兰子不同,阿芳只是大黑子的情人,且未婚,又不是社会污垢之流,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要面子的,所以这些过错证据对她来说,意义和作用不大;小兰子是大黑子的配偶,可以借这些材料大做文章。


其二,本案大黑子最后妥协让步,一方面在于他判断出开庭局面不利,更多的是出于息事宁人的考虑。现在小兰子手中握有“筹码”,可能借此给他在单位、朋友间造成不利的印象和影响。如果说以前小兰子没有凭证,现在有阿芳提供的证据,就可能会给大黑子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降低他的声誉评价。这对于一名企业高管来说,可能是非常大的污点。


最有意思的是,小兰子与阿芳本属“情敌”,但出于利益驱动,以及出于对大黑子的“切齿之恨”,这对原本“水火不容”的“冤家对头”居然走在一起,结成了诉讼“统一战线”。


可见,在离婚诉讼中,自己很难做到的事,可以借助敌人的手去做,有时候无需自己动手,便可坐得其利。而借的“刀”,可以是人力,可以是财物,可以是证据,也可以是各种有形无形的力量。


虽然小兰子没有告诉我真实的结果,但我想,小兰子这么聪明的女人,一定不会按“协议”约定给阿芳那三十三万元的。那是一纸不生效的协议,即使小兰子爽约,阿芳也只能自己咽下苦水,做了人家的“刀”,被人家“卖了”,还得帮人家数钱。这是阿芳做第三者和贪图钱财的代价,这里不再评述。通过这个案件,我也得到一个感悟:做律师,别太“法条”;做律师,别太不敢想;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当然,要悠着点儿!

--end--

《富人离婚的36个计策》是2009年1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贾明军。本书主要讲述了36个关于法律精神、证据收集的计策,教读者要善于应用策略和计谋,识破“伪证”,消除离婚过程中不利的影响。《富人离婚的36个计策》是2009年1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贾明军。本书主要讲述了36个关于法律精神、证据收集的计策,教读者要善于应用策略和计谋,识破“伪证”,消除离婚过程中不利的影响。


​​​​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信息有误,请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