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物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MYB-2022JC-009)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物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60000.00元,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物资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物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物资项目)的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3月15日08时30分到2022年03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5日09时30分
七、其他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2年03月15日至2022年03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递交竞标材料,经初审合格后,获取磋商文件。
注:提供以上资料和上述所有资质文件复印件胶装成册三份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留存,上述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按照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从中高风险地区来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获取详细请咨询: 夏工 联系方式:132-4177-5805
或者发邮件 邮 箱: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