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赚”到高额佣金?当心!你可能已经被骗子利用,沦为犯罪的“工具人”!
案件回顾
案件一
2022年4月13日,宿迁泗阳警方在宿迁市泗阳、李口等地成功抓获三名两卡犯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18岁)在明知他人使用其银行卡用于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6张银行卡售于他人使用,并收买尤某某(男,19岁)、魏某某(男,17岁)等人的银行卡,涉案银行卡总流水100余万。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二
4月12日,宿迁泗阳警方在宏基花园小区成功抓获一名两卡犯罪嫌疑人。
经查,2021年12月以来,张某某(男,32岁)在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给他人用于转账,涉案金额100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通俗一点说,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如电信诈骗)等还为其犯罪提供帮助的。
网警提醒
网警提醒
公安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广大群众切莫因眼前小利而出售、出租、出借个人电话卡、银行卡及支付宝、微信等资金账户。否则将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江苏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