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在集中管辖审理北京市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高度重视做好司法支持和监督作用,积极延审审判职能,努力为营造仲裁公正司法环境发挥作用。
近期,在审理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中,北京四中院发现部分案件反映出仲裁员存在未按照仲裁规则要求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可能损害当事人权益等问题。北京四中院及时向北京仲裁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并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的回函。
北京四中院向仲裁机构提出三点司法建议:
1、进一步重视对仲裁员披露事项的细化规定,加强提高仲裁员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重要性的认识,督促仲裁员充分明确地向当事人披露相关信息,以避免因信息披露不完整而引发的当事人合理怀疑和不满情绪,减少此类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纠纷的增多,增强仲裁的公信力。
2、进一步规范仲裁员与当事人的接触交往,严格办案纪律,及时不当行为合法依规进行处理,以更好树立仲裁员公正廉洁的办案形象,维护仲裁声誉。
3、规范仲裁员选任制度。仲裁机构对当事人选任仲裁员进行适当审查,便于提高当事人在具体案件选任仲裁员的专业标准;加强对仲裁员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法律素质及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培训,不断优化仲裁员队伍。
北京仲裁委员会对上述司法建议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相关案件启动调查处理,组织人员成立专门 “信息披露指引修订项目小组”,形成了《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回避与信息披露指引(2021年修订)》并先后数次举行仲裁员恳谈会,向全体仲裁员进行发布。强调仲裁员信息披露的重要意义,要求仲裁员秉持审慎态度严格执行披露程序,以维护仲裁的公信力。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回函中感谢北京四中院对北京仲裁委员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认为该司法建议非常及时、切中肯綮,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现已经采取进一步规范仲裁员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进一步规范仲裁员选任制度等相关措施加强仲裁员选任及管理。
近年来,北京四中院高度重视涉仲裁类案件的审理工作,并不断加强对仲裁机构规范、公正审理的指引力度,切实为服务北京“两区”建设、优化首都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供稿:北京四中院
编辑:袁天鹤 汪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