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站在国家事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深刻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就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指引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社会保障“全覆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快速扩大,基本覆盖城乡各个群体。截至2021年底,参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已达13.6亿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3亿人、2.3亿人、2.8亿人;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3.5亿人,电子社保卡领用人数超过5亿……人民群众不分城乡、地域、性别、职业,全部纳入一张社保网络,社会保障成为全体国民的一项基本权益。我国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许多西方国家一百多年走过的历程,成功建设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化风险”。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治、困有所助……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人民群众撑起了社会保障安全伞。与此同时,我国也高度重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社会保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从免除患者的救治费用到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展现出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国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治理工具的强大保障功能,不仅较好地发挥了其抵御风险、化解风险和防范风险的传统功能,也为有序复工复产和经济恢复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社会保障“可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进入新时代,随着我国主要矛盾的转变,建设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内在要求。在认识上,要坚持系统观念,把握好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提出的新要求,在全局发展中统筹协调;要树立战略眼光,顺应人民期待,不断推动各项民生事业取得新进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增强风险意识,超前研判、科学规划,提高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确保“十四五”时期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蓝图如期实现。
党的一切工作就是要为老百姓排忧解难谋幸福。新时代新征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就一定能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