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万鹏举带领执法检查组到合作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扎西草,州政府副州长张政能,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小青,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清华,市委常委、副市长聂次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志德陪同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甘南州引洮(博)济合供水工程、合作市水务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热源厂、甘南州医废处置中心、甘肃省合作市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等地,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合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认为合作市环境保护工作站位高、力度大、成效显、氛围好、意识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自觉性高,通过近年来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生态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历史性的大变化。
执法检查中万鹏举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用法治力量推动环境保护,今后工作中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孙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