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泸水市大练地街道上龙竹坝棚改工作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上龙竹坝棚改区域内经营性自建房(旧房)进行依法拆除。
此次拆除的上龙竹坝棚改区域内经营性自建房,因年久失修,房瓦掉落、梁柱断裂,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根据《泸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水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大练地街道上龙竹坝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拆除前,工作人员全面进行摸底排查、政策宣传、入户动员、了解经营性自建房相关情况,与老百姓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通过征收房屋验收签字,力争做到签订一户、补偿一户,到款一户的原则进行拆除。累计拆除23处,土地面积6067.11㎡,拆除房屋总面积3395.37㎡。
泸水融媒记者 余波华
编辑:张 蓓
责编:陈剑梅
监审:李学玺
总监审:叶鹤平
投稿邮箱:xcbl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