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中下旬以来,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医药销售门店消毒产品经营活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联合检查组现场检查各销售企业的经营资质、购销票据、商品储藏、消毒产品是否专柜销售等方面的情况。
联合检查组重点对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检测情况汇总表查看企业有无在售已被检测发现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产品;在柜销售的消毒产品是否存在违法添加化学药物的情况,说明书和宣传内容是否存在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效果等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管理规范的内容,是否标注用于人体鼻粘膜、肛肠等禁止标注的内容等。
检查组要求销售企业严格执行消毒产品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截至目前,共检查消毒产品销售门店14家,向6家企业提出整改意见。
下一步,该院将联合行政执法部门,扩展检查范围和消毒产品违法线索受理渠道,守护好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撰稿:贾新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