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延安市网友反映称,延安东远新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志丹县川口站、寺山站两站经营多年了,却一直没有办理土地审批手续,(无土地审批手续,相应其他生产所需手续更是无法办理)一直在违规生产,请媒体给予关注。
笔者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后,把情况反映给志丹县自然资源管理局高局长,高局长随后指派一名刘姓副局长对接此事,从刘局长口中得知此二站(川口、寺山)确实是未批先建,占有土地有林草地、耕地等,去年也有人反映过此问题,他们也在调查,具体情况要在他们执法大队了解。最后在刘局长的指引下,笔者见到执法大队韩队长,韩队长所答跟刘局长所说大同小异,当笔者问到此二站建站有几年?韩队长说有七八年,笔者进一步问到,此二站建站都有七八年了,为什么在之前没有查处?而在举报反映了才去查处?为什在查处阶段还让企业继续生产?韩队长告诉笔者由于体制原因及其他原因导致他们行动不便,至于为何不停产由于行政执法威慑力不够。在此笔者要问,一个生产经营了七八年的企业,我们的执法部门还要在有人反映的情况下才去查处,为什么之前查处不了?真是执法部门体制问题还是另有原因值得深思想象。
2009年6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提出“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行动,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保护的红线不能碰。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而志丹县自然资源管理局作为土地管理执法者为什么能让这样的企业占用耕地数年之久而没有查处?这里面的原因值得深思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