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投资-国家政策补助解读

装修爱折腾-Paul  装修爱折腾-Paul     2022-06-0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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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主体:充换电设施项目的投资主体,3年内未出现违法违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具备设施运营能力。

二、申报范围
(一)建设补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运且符合条件的充换电设施项目可申报建设补贴,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运营补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充电电量且符合条件的充换电设施项目可申报运营补贴。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2年5月24日—6月23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项目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电力)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取得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认证,项目至少保证3年的正常连续使用,建成投用后平均每桩每年累计在线运行时长不得少于6000小时
(二)申报建设补贴的,申报单位2021年度在成都全市行政区域内建成投运的充换电设施装机功率不低于1000kW。
(三)申报单位须将申报项目在内的所有充换电设施接入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监测监管平台,实时推送数据。

五、补贴对象及标准

建设补贴:
(一)自(专)用充电桩,按装机功率:交流桩100元/KW,直流桩200元/KW,单个充电桩(群)最高20万。
(二)经营性(公用)充电桩,按装机功率:交流桩150元/KW,直流桩400元/KW,单个充电站最高500万。向当地电网企业报装接电,装机功率不低于315KW。

运营补贴:
(一)充换电累计充电量,给与投资主体最高500万元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
1000万(含)千瓦时以内,补贴0.1元/KW。
1000万千瓦时至2000万(含)千瓦时,补贴0.15元/KW。
2000万(含)千瓦时以上,补贴0.2元/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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