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联合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

海西州生态环境局  海西州生态环境局     2022-06-0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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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落实固体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推进全县危险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两危”)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规范化管理,切实解决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违法处置等问题,我县扎实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一、精心组织,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有序高效推进,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应急、城管、生态环境、市监、建设和交通运输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二、落实人员,开展专项检查。近日,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市监、城管、应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公安5家部门对县域内26家汽修企业开展危废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危废贮存场所建设管理规范性,台账记录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存在“跑、冒、滴、漏”或露天堆放,标识标牌设置、危险废物包装规范情况,台账记录是否规范,有无危险废物的流失,是否存在环境和安全风险隐患等。

       三、稳中有进,落实问题整改。通过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我县汽修行业主要存在危废暂存间未规范张贴危废标识标牌和信息标签、未设置防渗托盘设施、危废管理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联合检查专班就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各汽修企业负责人做好自查自纠和限期整改工作。限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消极、敷衍整改的汽修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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