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广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告招标
- 拐角暗示
- 2022-06-17 01:39:05
武汉市广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告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70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广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 包;
(002)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 包;
(003)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3 包;
(004)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4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002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003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3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004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4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06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6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购买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购买。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购买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3.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5.报名费用: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7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2022 年 07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