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德对督察组成员提出工作要求
- 青海生态环境
- 2022-06-18 08:59:35
6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刘同德看望督察组全体成员,并对玉树州督察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刘同德强调,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督察组要将加强政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督察工作始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体督察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严格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有关要求。要严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服从安排,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保密制度,不准擅自离开督察驻地。要严守廉洁纪律,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和各项廉政要求。
刘同德强调,此次督察要认真对本、对标、对点,要在严、细、实上下硬功夫,将生态责任落实、落细、落好。要加强与玉树州委州政府的沟通衔接,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上下联动、紧密配合,扎实开展督察工作,要以高质量的督察成果,助力推动玉树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
来源: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