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推荐/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学生食堂部分餐厅经营采购招标公告
- 姸吻
- 2022-06-23 06:11:53
今日推荐/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学生食堂部分餐厅经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022XYZY-4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学生食堂部分餐厅经营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一学生食堂部分餐厅经营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学生食堂二楼餐厅;
(002)第一学生食堂三楼餐厅(含三楼民族餐厅);
(003) 第一学生食堂西餐厅(一楼和二楼西北角加工售卖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学生食堂二楼餐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002 第一学生食堂三楼餐厅(含三楼民族餐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003第一学生食堂西餐厅(一楼和二楼西北角加工售卖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22日09时00分到2022年06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标书费售价:每包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2)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报名资料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邮箱标题以“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的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并缴纳标书费后,竞争性磋商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无需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7 月 04 日 14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2022 年 07 月 04 日 14 时 30 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