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湖:推广新民居农民幸福吗?

  • 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
  • 2022-07-01 10:47:30

​​据相关报道显示:自2018年4月份以来,建湖县根据村庄布局、群众居住等实际情况,倾力为农民营建“幸福家园”,以政策引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立志让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这块“招牌”熠熠生辉。然而,这样一个全心全意为农民办实事的好项目,在实际施行过程中却遭遇质疑。

 

 

江苏省建湖县九龙口镇村民反映:“建湖县政府对竹元村、太绪村等村子以建新民居为由进行拆迁,没有任何拆迁手续。拆掉的村民为有房住,不得不将补偿款拿到县里的房产超市选购县里的商品房,村民质疑此举是建湖县政府与县内房企‘合谋’,实为去房地产库存的一种手段”。

 

 

村民介绍,拆迁时说是为了改善人居环境,推广新民居。安置补偿方式有几种,一是货币安置,直接拿钱;二是房屋安置:可选新民居;到县城买商品房。如果在县城买房,凭与开发商的购房协议,去房产超市结算,再奖励原补偿款的百分之十五,县、镇两级政府对拆迁房屋每平方再补贴七百五十元。(不买商品房的则没有)。

 

如此操作,被指是建湖县政企合谋掠夺农户的养老钱,是一种财政手段。村民分析,如果要助力商品房去库存,直接给钱就行,现在相当于减少了直接赔偿,但是又希望资金继续流入房地产市场,政府既可以控制征收补偿安置成本,还对县里的商品房实现了“去库存”,可谓一举两得。现在不敢强拆了,但三番五次上门软磨硬泡,搞得村民不厌其烦,与软暴力无异。

 

 

但值得疑惑的是,村民表示从拆迁最初,始终没有看到任何红头文件,包括拆迁和补偿安置。而每平米450元的拆迁补偿,完全不符合当地经济水平,还有人在短视频平台投诉,称所建的新民居偷工减料,质量堪忧。

 

 

被纳入建湖县房产超市的项目名称为:世纪嘉园、萃华云居、南园星城、锦绣苑、学府文苑、御景贵园、御景尊园、九龙华府、天铂华庭、怡景学府苑、未来城、雨润星雨华府、水木清华、新城悦隽学府、东方绿洲、城市嘉苑(西区)、鸿达广场、华瑞佳苑、碧桂园、美都花园、御景新城、天泽府、水乡华庭、明阳花园等共计24个项目。

 

 

还有人在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和网络平台上爆料: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九龙口镇,竹元村、太绪村改善农民住房拆迁。拆迁农民房子四百多元一平方米,补贴八项费用,包括特困户补贴三到五千元,每户拆迁费用全部加起来,大部分人家就赔几万元,最多的赔十一、二万元,这不是让农民越折腾越穷吗!当地干部明显和国家1号文件唱反调,拿回迁房还需要农民提前去交押金才能拿房号,大套118平方米,需要先交三万元,中套107平方米需要先交两万元,小套60平方米需要先交一万五千元。

 

 

依据有关报道,可以感受到建湖县新民居建设带给农民的幸福感和满足感。但是,来自各方的反映和爆料也可以感受到被拆迁户心里的不满和疑惑。

 

 

早在2020年3月20日,就有拆迁户给建湖县县委书记的留言资询相关拆迁问题,处理意见是农村拆迁工作是为了策应中央乡村振兴工作精神,结合苏北五市农村住房改善工作,由省、市、县委统一决策,按照县委办发【2018】年7号文件精神,县建办发【2018】年29号文件精神,县建办发【2019】年2号文件精神,县建办发【2019】年60号文件精神执行,不属于征地拆迁,更不属于国有土地收回,因为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属于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手续合法合规,农户自愿选择,拆迁补偿和标准是为了策应全省乡村振兴,是县委县政府统一决策,按照县建办发【2018】年7号文件精神、县建办发【2018】年29号文件精神、县建办发【2019】年2号文件精神、县建办发【2019】年60号文件精神执行.

 

 

九龙口镇的被拆迁户想弄明白:该镇正在实施的新民居拆迁和补偿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不能一次补偿到位,反而鼓励拆迁户里到县指定的房产超市购房?县和镇两级政府的补贴资金又从何而来?

 

 

对此,建湖县九龙口镇卜宣委始终未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