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新乡市市区段卫河清淤及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防浪板采购项目招

  • 橙子1504
  • 2022-07-03 21:06:30

​​《招投标》新乡市市区段卫河清淤及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防浪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新乡市区卫河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新乡市市区段卫河清淤及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防浪板采购项目已由新乡市水利局以新水许准字【2022】第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新乡市区卫河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乡市市区段卫河清淤及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防浪板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2-0233
3、招标范围:牧野湖防浪板(可拆卸式)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投标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376.46万元。
5、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境内。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7、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8、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不少于 2 年。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3、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度(2019、2020、2021)财务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当前时间节点的财务审计报告);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信誉要求:
(1)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人员伤亡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2年7月1日8:30至2022年7月7日18:00(北京时间)
2、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网站会员并取得密钥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 年07月21日08:30 时。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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