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诚信社会,需要“它”!
- 冬日无风无阳
- 2022-07-05 08:52:07
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
据了解,草案分为4编17章,共207条,各编依次为总则、实现金钱债权的终局执行、实现非金钱债权的终局执行、保全执行以及附则。
草案对“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法律保障,从明确对“老赖”的惩戒措施,到强化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草案针对当前执行领域难点痛点,推动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的长效机制。此前,执行程序的相关依据主要为《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没有属于执行程序的一部专门法律。可以说,面对每年差不多1000多万的执行案件,制定一部属于执行强制工作的法律是正当时。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一些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面临生存困难,通过民事强制执行程序及时高效兑现胜诉权益的诉求更加强烈,同时对执行措施的合法性、适当性、精准性和平等保护各方权益的要求更加迫切。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两千年前的孔子就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主”,“言必行,行必果”。当前,由于利益的驱动,管理的错位等多种因素影响,社会领域存在大量失信,违信现象,损害了社会的和谐发展。所以在今天我们更加需要诚信。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进一步健全民事强制执行制度,有利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发挥执行职能作用,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从当前法律实践来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限制高消费、公开悬赏等惩治手段,就是为了让法律文书不再是一纸公文。但是这些制度,更多是法院的司法实践和探索,见于法院内部的一些意见,并未从法律上予以规范。此次,草案以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编为基础,对民事强制执行的执行机构和人员、执行依据和当事人、执行程序、执行救济和监督等作出了规定,对金钱债权的执行和非金钱债权的执行、保全执行等制度作出了规定,同时也对此前的相关制度进行了规范。相信通过法律的手段,一定能够更好地推动执行工作,也会更好地推进诚信社会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