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国家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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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7-10 05:07:09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政办发〔2022〕6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

国家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省国家公园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国家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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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万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赵乔贵、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曹永恒、省林草局副局长王卫斌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省国家公园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全省国家公园建设有关工作,研究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协调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研究的重大事项;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时调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建立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之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办公室会议,研究讨论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会议议定的事项。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二)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位副厅级领导及1个专门业务处室负责推进国家公园建设有关工作,并指定1位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定期调度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通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加强工作调度和服务跟进,建立双月调度、通报制度,随时掌握国家公园建设工作进程,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校正方向,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