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怕:受伤的猫头鹰!

  • 豫法阳光
  • 2022-08-04 08:39:25

​​近日邓州法院干警在执行现场

偶遇一只受伤的小猫头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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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群众七嘴八舌

“这是夜猫子,不吉利”

“抓紧撵走或逮住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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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萌”禽楚楚可怜

翅膀受伤飞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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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玉尧副院长闻讯赶来

拿起喇叭现场普法

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这只猫头鹰我们要保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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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群众听后各自散去

猫头鹰被执行干警送至公安机关

经查证获救猫头鹰为短耳鸮

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请爱护最亲密的动物朋友

让人类不再孤单

让地球充满活力

 

素材来源:邓州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