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兵制——郡县征兵制的全面推行

  • 陕西历史博物馆志愿者团队
  • 2022-10-01 11:44:46
【古代兵制——郡县征兵制的全面推行】兵戈戎马
•秦朝的兵役制度是征兵制。秦律规定,男子17岁必须到国家机关登记(称为“傅籍”),承担服兵役的义务,直到60岁。凡到傅籍年龄者一律服兵役二年,一年在本郡,一年在京师或边疆,称为正卒。
•另外,每年还必须在本郡县服役一个月,主要是修城、筑路、运送军需等军事性劳役,称为更卒。由于秦朝多次大规模用兵,实际上征兵时并未完全按制度行事,而是为满足战争需要,无限制地强行征兵,并同时无限制地役使未当兵的农民,为秦朝修宫殿、建陵墓、筑长城。如修筑骊山陵役使刑徒和奴隶70余万,北筑长城动用民力40余万,南成五岭又用50万人,据估计,秦朝服的人每年在300万人以上。
•这一做法直接导致了阶级矛盾的激化。农民阶级由于不堪重压,被迫起义,秦王朝在农民起义的大风暴中很快地走向灭亡。
古代兵制——郡县征兵制的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