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二年(1852年)年底...

  • 东风永健
  • 2022-11-19 23:55:08
咸丰二年(1852年)年底,咸丰帝诏命在湖南为母守孝的曾国藩兴办“团练”。曾国藩即在长沙所住的公馆里开设了个“审案局”,专门审理社会治安案件。凡有地方土匪、流氓抢劫犯被抓获,不必经过州县,直接送到“审案局”。只要捆送来者,只以举报者口词为信稍加讯问,立即结案。处理方法也很干脆:一是立刻砍头,二是活活打死在棍下,三是施以残酷的鞭刑。四个月内,审案局“计斩决之犯一百零四名,立毙杖下者二名,监毙狱中者三十一名”。曾国藩因此获得了“曾剃头”的外号。 南京
咸丰二年(1852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