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书摘# 清代的典妻今天...

  • 历史与文化趣谈
  • 2023-01-29 23:53:21
今日书摘 清代的典妻

今天 @东方人文历史 发了一张清朝 宣统年间的“典妻契”,我看博文下面的评论,大家对这件事好像不大了解。我正好看过一本书《伦理与生活:清代的婚姻关系》,里面有相关论述,我摘录一下,供大家阅读:

典妻也就是租妻,是丈夫与人相约,限定年月时日,将妻子有偿的租借与他人,待期满后,再把妻子接回。典妻和卖妻,除了一个有时限,一个业经买断无时限,本质上毫无两样……至于典和租的区别,主要在于时限的长短。时期久者谓之典妻,暂者谓之租妻。福建一带还有叫“璞妻”的 ,璞妻也就是典妻。

典妻流行的地区,一般都指浙东诸郡和福建的某些地区,实际包括面远比这要广。比如广西贺县一带有寄肚之说。张心泰:《粤游小志》:

贺县桂岭多俗最陋,嫠妇鲜再醮,有独而鳏者,则纳之生子,委之男后不复通问,谓之寄肚。

寄肚也就是男子租妻子生孩子,生后任务完成,便解除关系。在典妻中,出典者除有夫之妇外,还有很多寡妇,上述贺县寄肚者即是。一般说来,男子出于生子的目的典妻应是个重要原因:

有中年无子之徒,妻未死而典人以育子者。

这些人虽娶有妻室,但眼看步入中年,膝下尚无儿子传代,就经济条件又够不上买妾养妾,或因某种缘故而不愿纳妾,希望能借其他妇女生子,于是便采取了典妻的方式。比如有一个叫叶茂的人,家里有女无男,便典了徐矮子的妻子胡氏进门作妾,以图生男。把胡氏叫妾,是到叶家后相对发妻身份而言,与通常意义上的妾有所不同 。

因贫娶不起妻子,或妻亡无力续娶,又不甘于长期鳏居,也有采取典妻方式以解身心之困的。有一则福建福安县的资料谈到 :

甲某无力娶妻,乙某无力养妻,双方约定,由甲某璞乙某妻,价不过数十元,期限三五年至十年不等,期满赎回,名曰璞妻。

这是属于无力娶妻而去典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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