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墓志库里,熙宁十年(1077)...

  • 齐秋
  • 2025-02-18 06:50:23
浙江大学墓志库里,熙宁十年(1077)《宋故汝南郡夫人王氏墓誌銘》(图1),将志主身份搞错了,当成蔡天经的妻子,实际她是蔡挺的妻子……
大概因为熙宁十年,蔡挺家里同时安葬多位死者,找人写了好几份墓志,蔡拯、蔡天经、蔡挺元配王氏都是同一撰写者朱长文所写,浙大墓志库可能搞混了允悲
书局墓志库里,一般会对女性志主表述谁的女儿、谁的妻子,但对这份墓志铭只写了“王氏”(图2),也没有标注志主更多身份信息允悲

有意思的是,这份墓志也可作为亡妻封赠的一个时间证物。
王氏作为蔡挺元配,去世时间比较早,没赶上丈夫发达,在她的墓志里,写了蔡挺请求封赠的事情:
“一日奏事上前,延问甚渥,遂及其私。乃请曰:「臣幸得备位右府,臣之考妣若妻皆被褒赠。独亡妻王氏,实与臣同在寒苦,格于彝例,宠典未及。臣窃伤悼,惟陛下怜之。」
天子曰:「俞!有司其封之。」
于是有诏,以南阳夫人告第,实熙宁五年六月也。
其后郊祀沾恩,累封太原、汝南郡夫人。”

之前提过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九月明堂礼,“添「父、母、妻亡殁未封赠者并与封赠」,余如旧制。”——此时开始亡妻可以封赠,并一直延续下去,没有再变动过了。
熙宁八年(1075)三月下诏:“自今得封三代者并妻追封。”——熙宁四年是明堂南郊登基等大礼的封赠,熙宁八年是官员自身升官的封赠。到此时,对亡妻的封赠才覆盖全面。
对照王氏的墓志,她的“南阳夫人”封赠,熙宁五年六月到达家里,应是熙宁四年九月明堂大礼的结果,可以和《宋会要》的记载相互印证。
按宋朝规定,明堂、南郊大礼的封赠,确实需要官员先提出请求,然后朝廷审核通过后下发封诰。

这样,通过梳理北宋墓志和相关文献,北宋前中期亡妻的封赠,就很清楚明白了~
总之,从宋神宗熙宁年间开始,早逝的亡妻也可追封,并在此后成为定制。
而到南宋史学家李心传的时候,《旧闻证误》:“按,国朝旧制,大臣封妻,则先亡者不得封。……仁宗以后,大臣妻存亡者皆得国封,视旧制为优,但未见所始耳。”
李心传已经不知道亡妻可封的具体实施时间了,而现代研究者的文章里,我还没有见到把这个说清楚的,也算填补一个小空白吧~

又,在北宋初,早逝的亡妻无封赠,大家都没有异议,宋真宗时有大臣请求追封亡妻还被时人嘲笑。而到宋仁宗时期,个别大臣开始请求为亡妻追封,已经成为正面的例子。再到宋神宗时期正式成为朝廷规定,再到南宋时期大家习以为常,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了。这个亡妻封赠的变化,也足以见到一个社会风俗的形成,这还是本朝故事,在不同时期随着世情变化,有不同结果。

还是说,对史料的认知使用,一定要有时间概念~
浙江大学墓志库里,熙宁十年(1077)...浙江大学墓志库里,熙宁十年(1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