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对于有证据证...

  • 张忆安-龙战于野
  • 2022-06-27 21:15:26
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为实施强奸给人下“迷药”的,应当按照强奸等严重犯罪处理。不能降格以欺骗他人吸毒罪进行处理。

以前设立有些法条,可能是因为一些行为难以追溯主观意图,又没造成太大伤害。

比如投药但没有强奸成的。按强奸未遂判,只要案犯死不承认,就很难认定。但一点迷药对人身体损害有限,按伤害算可能只够行政处罚,又太轻了。把这种行为归到欺骗他人吸毒,至少能够让犯罪者承担刑事责任。

但现在不一样了,购物聊天记录、网络搜索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只要能证实投药目的,就能以强奸罪追究。

其实不光是投药的应该追究强奸罪,售卖迷药的也应该追究教唆、协助的责任,而且应该从重。因为每人知道买迷药的人到底是要强奸还是要杀人。就连那些把牛磺酸等非违禁药物吹成违禁药物的,都应该按照协助犯罪追责。

张忆安
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对于有证据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