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同居期间购房房产属于谁

  • sven_shi
  • 2022-08-17 17:22:37
关于男女朋友同居期间购房房产属于谁这个话题很多人问,我提供两个真实案例,大家压抑一下愤怒可以仔细看看。我们国家改变的速度太快,很多年轻人其实都跟不上节奏了。

这里面第一个需要大家改变的认知就是男女间只要在我国谈到婚姻,核心就是零和博弈的共同财产制度。一方所获得的所谓“补偿”,就是另外一方的损失。我们之前在舆论上打的同情牌,希望大家能够接受法官去自由分配所谓“夫妻共同财产”的蛋糕。让你觉得一方可怜,那么另一方给钱就很应该。

第二个需要改变的认知就是婚姻中没有男女,只有贫富。只要领取结婚证,就是有钱的一方要受损。大家需要脱离开男女的性别范畴看问题。

接着我们来看不领取结婚证的同居案例,而这类案例过去普遍出现在丁克男女关系。也就是两人不准备要孩子,所以同居在一起。认为没有孩子登记结婚只是额外添加麻烦所以不登记结婚。

第一个案例是男方有钱,他从04年开始和女方同居,15年间购买了三套房。因为没登记结婚,双方财务分开。到了女方年纪大了,想要个依靠男方也是什么都不肯给。女方就想着双方同居了15年,已经和结婚差不多了,就跑到法院起诉想要分割男方的财产。

法院判决很简单,没登记结婚就是没有夫妻共同财产,让男方照顾一下女方,毕竟同居15年了,让男方补偿女方2万块。

早年间丁克家庭不领证,现在人到中老年要钱了,类似的案例很多很多。没有结婚证,哪怕法院想要照顾女性,都没有理由去分钱。像这样男方15年里买了三套房的,有张结婚证法院判给女方一套房是肯定可以的。

那么性别互换女方有钱呢?

类似的案例在杭州很多。越来越多家庭条件良好的女性在杭州招女婿的时候就不愿意领证。也有女孩子到了杭州后受到这个社会风气的影响不愿意和穷男人领证。相关的案例就是女方家有钱,和男方只办了婚礼但是没领取结婚证。

“婚后”男方开始在女方的花店中工作,女方不和他领证也不给他缴纳社保。双方后来矛盾暴发,同居四年后男方被甩了,想要按照结婚的标准和女方分钱。结果当然是女方成功通过不领取结婚证保护了自己的财产。因为男方确实给她工作了几年,女方最后还是给了男方一笔钱去补缴社保。

这类案例媒体上非常难写。因为有三个不同的角度。你站在第三方看这样不领取结婚证的行为认不认为这是一种“不良风气”?你觉得根据传统观念这样不领取结婚证不对,但是你怎么劝人家呢?

人家不要孩子,就是两个人过日子,觉得不领证就没离婚难的麻烦,有错吗?

媒体从第三方的角度就非常难写这个话题。

那么站在当事者的角度呢?

你面对比你穷的对象和比你富的对象能一样处理吗?对方和你分手是分钱给你还是你分钱给他?你会因此做出不一样的决定吗?

接着就是最最麻烦的问题了:我国从去年开始全面取消了非婚生育的限制,连生孩子都不用必须结婚了。这个时候你真觉得还有登记结婚的必要吗?

你静下心想想相关的问题,再想想我国的婚姻共同财产制度核心就是零和博弈。你在婚姻中所有的盈利都是你配偶的亏损。把这个想明白了,你看类似的案例就很简单了。v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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