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离婚时男方拿出借条,法院怎么认定?

  • 淮南帮
  • 2022-09-08 08:51:17
淮南生活 【寿县:离婚时男方拿出借条,法院怎么认定?】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因买房向其父母借款28万元,其父母亦按约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王某某提供了借款,双方之间形成借款合同关系。戚某某虽辩称对该笔借款情况不知情,但其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via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王欢
寿县:离婚时男方拿出借条,法院怎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