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公司强制开除 发视频泄愤竟被索赔10万元

  • 豫法阳光
  • 2022-09-09 05:17:08
以案说法【女孩被公司强制开除 发视频泄愤竟被索赔10万元】闲来无事刷刷手机、刷刷短视频……网络冲浪已然成为当下社会生活的重要部分,不过大家在享受网络平台和自媒体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这不,今年2月,祥符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由短视频引发的侵权案件,到底怎么回事儿呢?让我们一起来关注。

赵某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2021年10月7日夜间他突然收到多名不明身份的网民,发给他带有侮辱性 调侃性 贬低性的网络信息。之后赵某发现,竟是他公司之前的员工张某,在上海某传媒公司开办的知名网站上,发布视频发泄不满情绪,对赵某进行贬损,以引发对他的网络暴力。

张某先后发布了四个视频,视频中含有赵某本人的照片 姓名 经营的公司,并配有侮辱性 贬低人格等词语,视频发布后,有大量的网民关注和差评 、恶评。

之后赵某经营的公司,及其姓名 手机号 QQ等个人信息,在评论区多次被公布出去,仅一两个月的时间,有的视频浏览量就高达近304万人次。

2021年9月29日,赵某在下班时间要求张某加班,张某认为这种加班的要求非常不合理于是拒绝了赵某,之后赵某便要求公司,强制将张某开除,小张就这么被开除了,她当然觉得不甘心,于是国庆节后,小张就本人被违法开除一事,向郑州市郑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该仲裁委于2021年11月15日,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公司支付张某工资和非法辞退赔偿金后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该院于2021年12月28日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赵某支付张某工资和非法辞退赔偿金。

但是赵某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一气之下,张某将自己被违法开除的事实经过,及后续与公司交涉维权的过程制作成视频发布在某知名网站上。

从2021年10月7日起,赵某先是不明情况接到陌生电话并遭到对方的辱骂,后来 赵某开始不分昼夜、持续不断地收到大量网民对他不堪入目的侮辱谩骂信息,不断收到大量全国各地的陌生骚扰电话他的生活和工作已经受到严重的影响。

赵某曾多次向上海某传媒公司投诉,要求其采取措施屏蔽侵权视频 断开链接,但该公司对原告的投诉置之不理,使得张某对赵某的侵权视频,不断发酵扩散,给赵某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不断扩大。

于是赵某将张某以及上海某传媒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一、两被告立即停止在某网络平台对原告赵某的侵权行为,删除全部侵权视频;二、被告张某在同等影响力的媒体平台上和全国性的报纸、网络给原告赵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三、两被告赔偿原告赵某经济损失100000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最终,祥符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张某、上海某传媒公司停止侵害原告赵某名誉权的行为,并立即删除相关侵权视频;
二、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道歉声明,文字内容需经本院许可;
三、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赵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10000元;
四、驳回原告赵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来小张是受害者,但在维权的同时由于对法律的界限了解不清,最终又成了施害者。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因此我们在利用网络发表任何言论时,一定要注意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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