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二卖” 车子归谁?

  • 豫法阳光
  • 2022-09-10 17:51:09
案件播报【“一车二卖” 车子归谁?】买了二手车,交了车款,车辆就属于你了吗?那可不一定呦!“李法官,我以为买别人的二手车,只要钱给人家,车开过来,车都是我的了。听了你讲的法律知识,我才知道原来如果车子存在‘一车二卖’的情况下,车子还不一定是我的,你说的明明白白,我听得清清楚楚,我现在要求把车子过户到我名下指定是不行了,我现在申请撤诉……”

【案件回顾】

2021年2月5日,白某购买袁某的凯迪拉克牌二手轿车一辆,双方签订了车辆买卖协议。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协议签订后,白某通过微信将8万元购车款支付给袁某,袁某当天向白某交付了行车证。后白某多次催促袁某办理过户,袁某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脱,白某诉至睢县法院。

【耐心释法】

睢县法院河集法庭法官李飞承办此案后,在审核白某提交的证据材料时,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敏锐地发现没有涉案车辆的物权登记证明,便询问白某涉案车辆是否登记在袁某名下。后经核实发现该车辆果然登记在别人名下。李飞意识到该车应该存在“一车二卖”的情况,此时白某要求变更登记的诉讼请求就无法得到支持。为了让白某能够理解,李飞耐心地向其讲解其中的法律规定:“你从袁某处购买了该车,你也付了车款,按道理来说车辆应该是你的了,但是存在一种情况,如果在你买车之后,袁某又把车卖给了另外一个人,对方同样支付了车款,支付的价款也是合理的,也没有低于市场价,并且完成了过户登记。根据法律规定,购买方在不知车辆已经卖给你的情况下,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办理了过户登记,别人在登记机关可以查到车子的登记信息,从权利外观上看,登记人就是车辆的所有权人了。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他两个是恶意串通的,这样你可以通过主张合同无效来消灭他们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的效力。但现在看来,对方对此并不知情,又先于你完成了过户登记,你现在要求袁某给你办理过户登记就实现不了了,因为车子并不在袁某名下了,但是袁某将车辆又卖给其他人,已经构成违约,你可以解除购车合同,要求袁某返还购车款来实现你的权利。”

听了李飞的讲解,白某才知道袁某为什么一直不愿意变更登记,也明白了自己现在的诉讼请求实现不了了,于是申请撤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官说法】

根据法律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在交付时发生效力,即动产一经交付,就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是对于车辆、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采取登记对抗制,简而言之,如果这类动产没有进行变更登记,车辆又出卖给了另外的人,在对方不知该车辆系二次出卖的情况下,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并办理了变更登记,在权利外观上该买受人为所有权人。买受人在此种情况下无法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为了保护买受人的权利,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返还价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在此提醒,在购买二手车辆时,要注意审查车辆的登记状态,购买之后要及时督促出卖人办理过户登记。为了最大限度保护自身的权益,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可以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加大出卖人的违约成本。另外,也可以约定先支付定金,在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时再支付剩余的车款。
“一车二卖” 车子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