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滋事,还殴打警察?法院教你做人!

  • 豫法阳光
  • 2022-09-16 19:36:41
豫法说法案件博报【酒后滋事,还殴打警察?法院教你做人!】2021年7月大李酒后跑到马路上,拦下一辆半挂货车,砸烂车玻璃,司机赶忙报警民警赶来后,大李拒不配合执法,用脚踢踹,用手撕扯,嘴里脏话不断,在此期间和大李同行的小王、小李也冲上去撕扯、拳击处警人员造成处警人员三人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一名警察,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法官说法】叶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员额法官 李柯

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31条,对暴力袭警犯罪的条款进行修订,即规定了“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袭警行为从作为妨害公务罪的从重处罚情节到修改为独立罪名,体现了刑法维护警察权威,捍卫警察人身安全和尊严的价值导向,鲜明的表现了立法对暴力袭警行为从严惩治的态度。

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下列行为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1.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2.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大李、小王、小李以踢踹、撕打等暴力方式,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均已构成袭警罪,且属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在共同犯罪中,大李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小王、小李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大李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三人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大李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小王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小李犯袭警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以二人以上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其犯罪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且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一人不能单独构成此罪。共同犯罪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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