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九条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

  • 沿江检察
  • 2022-12-12 03:07:14
第九百五十九条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颜小江说法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九条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