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 沿江检察 2022-12-12 10:34:59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颜小江说法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