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六禁止”

  •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2-31 12:26:15
民法典微课堂【婚姻家庭“六禁止”】民法典普法大使杨紫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三、禁止重婚。四、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五、禁止家庭暴力。六、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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