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 初一女生同意同居构不构成强奸罪?

  • 刘孟德说
  • 2023-01-16 22:22:57
普法课堂 初一女生同意同居构不构成强奸罪?】小丽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小丽自7岁便由爷爷奶奶抚养。上初一后,13岁的小丽认识了24岁的社会青年李某,李某知道了小丽是初一学生,并且父母不在身边,便对她嘘寒问暖,在生活中处处的关心,在李某的疯狂追求下,小丽和李某谈起了恋爱,不久,征得小丽同意,李某开始在周末与小丽同居。小丽和李某同居的事情不久便被父母知道,在父母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教育下,小丽明白了自己的错误,及时迷途知返。小丽的父母便要到法院状告李某强奸,李某却辩解道:我与小丽是自由恋爱,和小丽的同居完全是小丽自愿的,并拿出了小丽同意和他同居的录音。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李某明知小丽正读初一,而正常的初一学生不满十四周岁(一般六周岁上学初中也就十二周岁)。我国法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了明确规定。如果行为人在明知女方不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与其发生关系,不论女方是否愿意,均构成强奸,因此,除非李某手里有小丽谎称自己大于十四周岁的证据,否则就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而且属于法律规定的从重情节。 渭南
#普法课堂# 初一女生同意同居构不构成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