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李恒欣律师
  • 2023-01-17 01:49: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设计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所以未经发包人同意应为违法分包行为。 郑州·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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