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身体不适7次举手后身亡

  • 周兆成律师
  • 2023-02-11 08:48:52
男孩身体不适7次举手示意后身亡,律师谈学校有没有责任?

男孩身体不适7次举手后身亡学校该承担什么责任周兆成律师
男孩身体不适,7次举手示意后身亡!话说8岁郭某上课期间,感到身体不适,10分钟内举手示意7次,老师没有带他离开教室。后在医院里,孩子深度昏迷后不幸离世。
家属质疑校方失职?那么学校及老师到底有无责任呢?
首先,本案中郭某突发疾病,其作为限制行为行为能力人,感到不适后,多次向老师求助,未被重视,存在延误救治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学校对于未成年学生,具有教育、管理的职责。学校在履行教育机构应尽的管理义务时存在过失与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学校老师对于,郭某的求助未及时作出应对,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和及时观察病情,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救助措施,未及时拔打120急救热线,存在过错,应当对郭某死亡造成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那么,本案对于学校的上课老师来说,未引起足够重视,存在过错,但其作为学校的工作人员,最终还是要由学校来承担责任。
其次,至于学校应承担多大的责任比例,还是要由权威鉴定机构作出认定,学校的延迟救治行为与该学生突发疾病死亡后果之间有多大的责任,最终按照一定比例赔偿家属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最后,从本案出发,进一步提醒教育机构在教学管理过程中应当增强教育管理意识,加强在校师生的应急培训,发生类似事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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